近日,网传江苏省一顶楼老夫妇居家俩月用水1023吨,引发热议。
家住江苏省丹阳市新新家园小区55岁的张先生反映,他家平时每两个月的用水量在十余吨左右。可谁知2023年11月、12月两个月用水量高达1023吨,自来水公司也没有查到漏水点,问题至今没解决。
张师傅家位于顶楼,是160平方米的复式结构,孩子在外,平日里只和老伴在这里生活。“我们这里是每两个月自来水公司的抄表员上门抄表,然后按照每吨3元收费。在这里住了很多年,每两个月的用水量一般都只有十来吨,即便是用水量大的夏天,最多也就20吨的样子。”
张师傅的手机上能够查询历年各月的缴费记录,从2020年至今,几乎每两个月缴费30元至70元不等。“可奇怪的是去年11月12月,这俩月抄表员发现我家竟然用了1023吨水。”张师傅说,“2024年1月2月,又恢复到了十来吨。”
据张师傅称,自来水公司一直催要这1023吨水的水费,但由于太过离谱,他一直和对方交涉。“这事一直没结果,我要是不交这笔水费,自来水公司随时就可能断水。可我家就两个人,咋可能用这么多水,我家还是在顶楼,是怎么‘偷水’的?”
“我这也是如实抄表,当时就发现两个月竟然用了1023吨水,当即就通知了业主张师傅。”抄表师傅称,他也只是按照表上的数据如实记录。在抄表师傅给张师傅出具的水费通知单上,特别标注了“用水量异常请自查。”
当地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发现张师傅家用水量异常后曾先后多次前往他家检查是否存在漏水点,但未发现。“水表属于计量工具,读出来多少,我们确实得按照多少来收取费用。”工作人员称,目前已和张师傅沟通近期和他一起去对水表进行校验,如果确实是水表故障导致计数异常,那就按照实际用水量进行收费。如果水表正常,并未损坏,那就只能按照所计数额进行收费。
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不妨业主和自来水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水表进行鉴定,如鉴定水表存在问题,那么自来水公司通过核算用户平时用水平均吨位数,多退少补。
如鉴定水表不存在问题,又因自来水公司已排查过管道无漏水迹象,在此背景下,自来水公司负有举证责任,倘若自来水公司无法举证证实用户偷水的事实,则可推定用户无责任,水表显示1000余吨用水的责任由自来水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