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借力营销,是指借助于外力或别人的优势资源达到实现自已制定的营销目标。借力是一种大智慧,是智者的行为。在古代,“草船借箭”和“借东风火烧赤壁”就是借力的完美体现;在现代,借力营销分为借资金、借人力、借热点、借品牌、借渠道、借智慧等,很多的公司都会采用此种方式以达到销售目标,只不过借力的途径不同罢了。
而凌晨到现在,朋友圈、微博被各种优衣库事件刷屏,不得不佩服众多文案们借力营销事件来得太猛烈了,下面我们来看看各种公司借力三里屯优衣库的的营销途径。
一夜之间,优衣库火了,直接剩下了一大笔的广告费。下面来看看H.M和ZARA的借力营销
借力营销很好,文案们借力营销的途中也要遵守法律啊:
公安部《追诉标准》
第八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案(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